各学院、部门工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我校各学院、部门工会本届任期已于2011年元月到期。经校工会研究,现决定我校学院、部门工会换届改选工作于近期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部门工会换届改选工作在校工会统一指导下,在各学院、部门分党委、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由本届学院、部门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工作程序
1. 本届学院、部门工会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新一届工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交分党委、党总支审查同意。
2. 召开工会会员大会以差额选举办法选举新一届学院、部门工会委员。
3. 新当选的委员在学院、部门分党委、党总支的主持下进行分工。
4.选举结果及分工情况报校工会委员会批准。
三、委员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爱校敬业,关心集体,热心工会工作,有参政议政能力、具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年龄能胜满一届的本单位工会会员。
四、委员设置
各学院、部门工会根据本单位特点,可考虑设置主席(副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女工委员、文体委员、生活委员等职。可采用兼职的办法。
学院、部门工会会员数在50人以下的设委员3人,会员数在50人以上的设委员5人。
五、时间要求
各学院、部门工会换届改选工作要求在4月1日前结束。 选举结束后,各学院、部门工会将《学院、部门工会委员登记表》填写好交校工会办公室。
重庆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工会委员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