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师范大学工会《关于组织开展重庆师范大学第二届巾帼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重师校工[2015]02号)文件精神,拟将在全校女教职工中开展第二届“巾帼标兵”评选活动。经各学院、部门工会申报、推荐,单位党总支审核,校工会委员会议评选,拟定以下10位同志为重庆师范大学第二届“巾帼标兵”,现予以公示。
龚德才、周冰颖、孔 毅、吴 博、张丁可、余 平、
江 虹、党亚莲、张 红、李廷景
若认为以上同志不符合评选条件,请于2015年1月27日下午5点前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校工会反映,电话:65363335。
重庆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5年1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