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工会:
从我校已开展了教职工疾病医疗互助基金工作以来,该工作得到了广大教职员工及退休老师的大力支持和踊跃参与,大力弘扬了“互帮互助”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2013年共有1089人报名参加,经研究,近期将开展医疗互助基金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资助事项
(一)申请条件:
1.2013年已参加学校疾病医疗帮扶基金的教职工人员;
2.在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教职工因患疾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及住院发生的符合医保目录且自负医疗费用(医保卡个人账户和自付现金)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
(二)办理程序:
教职工个人自愿填写《2013年重庆师范大学教职工疾病医疗帮扶基金资助申报表》(见附件),基金委员会审核。
(三)资助需交资料:
1.教职工疾病医疗医疗互助基金资助申请表;
2.门诊病人需提供费用单据原件、处方原件或复印件、核磁共振及CT报告原件或复印件;住院病人提供出院证原件或复印件、住院费用清单及医保结算表原件;
3.所交票据须分类编号(门诊、住院),并袋装好所有材料以免遗失(所交材料不予退还)。
(四)申请时间及地点
2014年1月6日—8日上午9:00—12:00,老校区离退休处活动室二楼会议室;
2014年1月9—10日上午9:00—12:00,大学城办公楼工会436室。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对待该项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告之工作,做到所在单位已参加基金的每位教职工知晓,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申请办理。
三、2013年基金资助比例:
个人月收入
自负医疗费用
| 4000(含)
元以下
| 4000元以上
| 备注
|
5000—10000元
| 15%
| 12%
| 1.资助比例分段计算;
2.每人每年资助限额4.5万元。
|
10001—20000元
| 22%
| 19%
|
20001—40000元
| 30%
| 27%
|
40001元以上
| 45%
| 42%
|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重庆师范大学教职工疾病医疗互助基金资助申请表
重庆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3年12月19日
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