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工会:
2012年我校已开展了教职工疾病医疗互助基金工作,该工作得到了广大教职员工及退休老师的大力支持和踊跃参与,共有952人报名参加,大力弘扬了“互帮互助”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2012年经过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共有41人得到了基金资助,资助金额为70552.15元。经研究,学校今年将继续开展互助基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3月18日——4月18日,以学院、部门工会为单位集体申请,教职工本人签字。纸质及电子版(csgh@cqnu.edu.cn)交工会431室。
二、申请人员范围:
在册在岗职工(含人事代理、专门聘用人员)、退休人员。
三、交纳标准:
每人每年一次性交纳120元,由财务处统一扣缴,中途不退还。
四、2013年基金资助比例:
经基金委员会研究,2013年资助比例调整如下。
个人月收入 自负医疗费用
4000(含)元以下 4000元以上 备注
5000—10000元 15% 12% 1.资助比例分段计算;
2.每人资助限额4.5万元。
10001—20000元 22% 19%
20001—40000元 30% 27%
40001元以上 45% 42%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对待该项工作,积极做好动员宣传工作,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理。
附件:2013年参加教职工疾病医疗互助基金汇总表
重庆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3年3月15日
参加互助基金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