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办单位:重庆师范大学工会
二.参赛单位:各学院、部门工会
三.参赛资格:正式在册教职工
四.报 名:4月11日中午11:30为报名截止时间(同时为抽签时间)。各单位限报男、女各一队。
五.比赛办法:男女各队按抽签分为四个小组(女子组视报名情况决定分组),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制决出各小组1、2名进入下阶段比赛。上届男女前四名作为种子队。第二阶段采用交叉赛。体育学院女队与女子组冠军队、男队与男子组冠军队分别进行一场比赛,体育学院队胜并列冠军,体育学院队负并列第二名。
六.比赛时间:2012年4月日19日起,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4:30。
七.比赛地点:大学城校区篮球场。
八.奖励办法:男子组、女子组取前八名(体育学院获并列名次,女子组若报名不足12个队则取前六名),分别奖励:1200元、1100元、1000元、900元、800元、700元、600元、500元。男女前三名另颁发奖牌。打完全部规定赛程未获名次的单位获组织奖300元。
九.比赛规则:①迟到15分钟或上场不足4人者,以弃权论处。
②每场比赛分四节进行,每节12分钟包干。
③计分与名次排列: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赛毕,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A.若两队积分相等,则以两队之间比赛的胜队列前(直胜队)。
B.如两个以上队积分相等,则以这几个相等队之间的比赛胜负排列名次,仍相等,则按他们之间比赛的得失分率排列名次;如还相等,则按他们在全部比赛的得失分率排列名次。
④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篮球规则执行。
十.注意事项:①自觉服从裁判判决,如不服,可按规则的抗议程序进行申诉,并在比赛结束30分钟内形成书面报告交仲裁小组。仲裁小组对申诉作最后审定,它的裁判是最终的决定。
②队员之间发生打架行为或罢赛,取消成绩和取消参与本场及以后场次的比赛资格。
③各参赛队原则上需准备不同颜色的两套比赛服装。赛前,如双方队员着装相同,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由比赛日程上赛队列前的队更换服装。
④各队每场比赛派翻分员一名。
⑤遇雨,比赛顺延。
竞赛日程另发
重庆师范大学工会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