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重师工发(〔2021〕2号)的有关规定,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对九届五次教代会征集到的28份提案进行了预审,对提案是否立案及提案办理的承办部门做了研究,并对内容相近的提案进行了合并。最终作为正式立案(含并案)办理14件,作为意见和建议处理8件,不予立案6件。
本次提案办理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有党政办、发规处、人事处、学生处、保卫处、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科研处、后资处、团委、信息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请以上单位高度重视,按规定做好办理答复工作,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协同办理的提案,由主办单位(排名第一)负责协调,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提案的办理时间为本通知下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承办单位办理答复意见需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经办人员在教代会提案系统答复代表。承办单位对正在落实的提案,需写明提案落实的措施和时间,在处理提案过程中应及时与提案人沟通。
提案办理工作结束后,将根据各承办部门提案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度评价,评选提案处理优秀职能部门。
联系人:张宇姝 65362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