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第三届“巾帼标兵”表彰决定

2017年03月14日 08:58  点击:[]

各分工会:

近年来,我校女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深入参与学校建设发展,充分发挥女性半边天作用,她们以主人翁的姿态,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条战线,关心学校发展,参与学校建设;以广博的知识储备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教书育人、硕果累累,努力实现自身价值,为圆满完成学校各项发展规划目标,助推“内涵建设、转型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展示女职工巾帼风采,激励广大女职工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积极的工作态度投身学校新时期发展建设,为圆满完成各项发展目标任务做出更大贡献,经各分工会申报、推荐,单位党组织审核,校工会委员会组织评选并公示,决定对杨娅娜(地理与旅游学院)、高英(数学学院)、蒲淑萍(初等教育学院)、兰桂萍(马克思主义学院)、薛晓嫘(文学院)、赵艳君(机关一)、向艺(机关三)、唐万梅(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杨晓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魏杨(音乐学院)等10名女教职工授予重庆师范大学第三届“巾帼标兵”荣誉称号,特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继续发扬团结拼搏、开拓进取精神,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再创佳绩;希望广大女教职员工,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实现学校“十三五”发展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重庆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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