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届春季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教工组)

2010年03月12日 09:35 admin 点击:[]

一、竞赛日期:2010年4月8—9日

二、竞赛地点:大学城校区运动场

三、参加单位:校属各学院、部门工会   

四、参加方法:

   1.凡属我校在编在册的教职工,身体健康者,均可在本部门工会按规定年龄组报名参加比赛。

   2.各年龄组按实足年龄,以2010年4月8日为界,若年龄不符合分组要求而参加比赛者,查出后取消该项比赛成绩。

   3.每个参赛运动员限报2项(集体项目除外),每项报名人数不限。如发现参加三项以上者,一经核实,则取消全部项目的成绩。

   4.凡报名参加者,必须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无故不参加者(特殊情况除外,但赛前必须请假),在该队员所在单位的团体总分中扣1分。

   5.体育学院教师参赛,不计团体总分;参加单项比赛取得前3名者,名次并列,其余名次按成绩录取。

   6.各单项比赛报名人数不足5人,取消该项目的设置。

五、组别及项目设置:

个人项目

1.男子A组(1974年4月8日以后出生)

①100M   ②跳远  ③铅球(5㎏) ④1500M

2.男子B组(1962年4月8日以后—1974年4月8日以前)

①80M    ②立定跳远  ③后抛实心球(2kg)

3.男子C组(1962年4月8日以前)

①80M抱实心球跑  ②立定跳远  ③掷实心球(2kg)

 

4.女子A组(1977年4月8日以后)

①80M  ②跳远  ③掷实心球(2kg) ④800M

5.女子B组(1965年4月8日以后—1977年4月8以前)

①60M  ②立定跳远 ③后抛实心球(2kg)

6.女子C组(1965年4月8日以前)

①60M抱实心球跑(1kg)  ②立定跳远  ③掷实心球(1kg)

集体项目

1.男、女4×100m接力

2.师生20×60 m穿梭接力(10男、10女,其中男女教职工、学生各5人)(该项目不计入团体总分)

六、竞赛办法:

男子A组100M,女子A组80M,采取预决赛2次赛完(只取前8名参加决赛);其余项目均为一次决赛。

立定跳远项目要求选手双脚同时着地、静止起跳,不得有助跑动作,否则视为违例。

后抛实心球项目要求选手双脚同时着地,背正对场地,双手抱实心球从头部上方将球抛出,不得有助跑动作和侧身抛球动作,否则视为违例。

   掷实心球项目竞赛办法与铅球相同。

七、名次录取与计分方法:

1.个人单项成绩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集体项目4×100m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  

 2.团体总分取前8名,按男、女得分之和决定名次。如总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还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八、奖励办法:

获个人单项前8名,集体项目前6名,团体总分前8名均给予奖励。运动会还将评选精神文明奖6名(评选细则另发)。   

九、其它事项:

1.各学院、部门工会的报名表,必须按规定格式、用计算机打印,于3月20日下午5:00前交校工会,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逾期未交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表上交后一律不得更改。(校工会电子邮箱:csgh@cqnu.edu.cn,联系电话:65362768)

   2.如遇田赛、径赛同时进行,径赛一律不得请假,可在田赛请假。

   3.遇雨,比赛顺延,请注意通知。

十、本规程的解释权、修改权属运动会组委会。

                                     

 

                         重庆师范大学工会

                                    201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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