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2010年4月8—9日
二、竞赛地点:大学城校区运动场
三、参加单位:校属各学院、部门工会
四、参加方法:
1.凡属我校在编在册的教职工,身体健康者,均可在本部门工会按规定年龄组报名参加比赛。
2.各年龄组按实足年龄,以2010年4月8日为界,若年龄不符合分组要求而参加比赛者,查出后取消该项比赛成绩。
3.每个参赛运动员限报2项(集体项目除外),每项报名人数不限。如发现参加三项以上者,一经核实,则取消全部项目的成绩。
4.凡报名参加者,必须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无故不参加者(特殊情况除外,但赛前必须请假),在该队员所在单位的团体总分中扣1分。
5.体育学院教师参赛,不计团体总分;参加单项比赛取得前3名者,名次并列,其余名次按成绩录取。
6.各单项比赛报名人数不足5人,取消该项目的设置。
五、组别及项目设置:
个人项目
1.男子A组(1974年4月8日以后出生)
①100M ②跳远 ③铅球(5㎏) ④1500M
2.男子B组(1962年4月8日以后—1974年4月8日以前)
①80M ②立定跳远 ③后抛实心球(2kg)
3.男子C组(1962年4月8日以前)
①80M抱实心球跑 ②立定跳远 ③掷实心球(2kg)
4.女子A组(1977年4月8日以后)
①80M ②跳远 ③掷实心球(2kg) ④800M
5.女子B组(1965年4月8日以后—1977年4月8以前)
①60M ②立定跳远 ③后抛实心球(2kg)
6.女子C组(1965年4月8日以前)
①60M抱实心球跑(1kg) ②立定跳远 ③掷实心球(1kg)
集体项目
1.男、女4×100m接力
2.师生20×60 m穿梭接力(10男、10女,其中男女教职工、学生各5人)(该项目不计入团体总分)
六、竞赛办法:
男子A组100M,女子A组80M,采取预决赛2次赛完(只取前8名参加决赛);其余项目均为一次决赛。
立定跳远项目要求选手双脚同时着地、静止起跳,不得有助跑动作,否则视为违例。
后抛实心球项目要求选手双脚同时着地,背正对场地,双手抱实心球从头部上方将球抛出,不得有助跑动作和侧身抛球动作,否则视为违例。
掷实心球项目竞赛办法与铅球相同。
七、名次录取与计分方法:
1.个人单项成绩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集体项目4×100m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
2.团体总分取前8名,按男、女得分之和决定名次。如总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还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八、奖励办法:
获个人单项前8名,集体项目前6名,团体总分前8名均给予奖励。运动会还将评选精神文明奖6名(评选细则另发)。
九、其它事项:
1.各学院、部门工会的报名表,必须按规定格式、用计算机打印,于3月20日下午5:00前交校工会,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逾期未交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表上交后一律不得更改。(校工会电子邮箱:csgh@cqnu.edu.cn,联系电话:65362768)
2.如遇田赛、径赛同时进行,径赛一律不得请假,可在田赛请假。
3.遇雨,比赛顺延,请注意通知。
十、本规程的解释权、修改权属运动会组委会。
重庆师范大学工会
201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