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工会:
选举产生第八届教代会常委暨第十四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是本次“两代会”的重要任务之一,对校工会、教代会工作有重要意义。根据《工会法》、《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和《重庆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推选“两委委员”和经审委委员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代会常委会、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人数、设置及构成
根据本届教代会常委扩大会意见,并报校党委同意,第八届教代会常委会、第十四届工会委员会设委员25人,经费审查委员会设委员3人;
教代会常委会和工会委员会实行两委合一(以下简称“两委会”),设主任(主席)1名,副主任(副主席)3名(兼职副主席2名),并下设各专门委员会;
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2名;
两委委员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其中教师应占半数以上(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不少于25%),女委员不少于25%,还应有一定数量的党政工领导参加。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
1.所有在职在岗教职工、工会会员均有被提名资格;
2.委员候选人原则上在大会代表中产生;
3.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爱国爱校,勤奋敬业;
4.应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较强的业务素质,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5.能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工会及教代会工作,有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的奉献精神;
6.年龄上能任满一届(以法定退休年龄为准,4年一届)。
三、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
1.各学院、部门工会面向全校范围酝酿讨论,提出教代会常委、工会委员候选人25名,经审委委员候选人3名;
2.在第一次提名的基础上,由本届“两委会”提出下届教代会常委、工会委员候选人30名、经审委委员候选人4名;
3.将教代会常委、工会委员候选人30名、经审委委员候选人4名交大会各代表组酝酿讨论,推荐出教代会常委、工会委员候选人28名、经审委委员候选人4名;
4.本届“两委会”在两次提名的基础上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28名、经审委委员会候选人4名初步名单,报校党委同意后,提出正式候选人名单交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
四、各单位推荐提名委员候选人要求
1.推荐提名工作要在分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各学院、部门工会组织实施,候选人提名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以工会小组为单位进行推荐提名,由各学院、部门工会和分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根据提名情况,商议确定出两委委员候选人25人,经审委委员候选人3人报校工会;
2.各单位应按要求及时组织推荐工作,于11月11日上午12:00前将委员候选人提名登记表(附件2)交校工会,同时将电子版发校工会邮箱(csgh@cqnu.edu.cn)。
重庆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委员候选人提名样表.doc